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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.12.11-服務業有條件 開放移工? 勞部:未允諾 閱讀:173

服務業有條件 開放移工?

勞部:未允諾

 

商總稱年後有配套 勞部否認 強調是提政策評估

〔記者廖家寧、李靚慧/台北報導〕行政院長卓榮泰昨與商業領袖座談,商總理事長許舒博會後表示,為解決缺工,勞動部已允諾開放服務業有條件申請外籍移工,整體配套將在春節後提出。但與會的勞動部官員否認此說法,強調現場接到的指示,是在農曆年後完成服務業移工的政策評估,並未允諾開放,也未具體指出何種條件下可引進。

 

許舒博指出,昨在會中針對缺工議題,勞動部允諾開放服務業有條件申請外籍移工,前提是須先提高本國勞工的薪資所得;另提及約八萬名逃逸移工的處置作法,及是否延長落地逾十年移工的工作時間等。勞動部允諾相關建議會在春節後提出完整配套。

 

不過,與會的勞動部官員表示,針對昨日提及的服務業缺工問題,卓揆指出社會仍有不同意見,需進一步溝通評估;卓揆會中表示,已指示勞動部在春節後完成服務業引進移工的政策評估。官員強調,現場並未允諾開放服務業移工,也未具體表示哪些條件下可以引進。

 

旅宿業也曾評估 最後未開放

勞動部指出,先前旅宿業要求引進移工,當時也先對此政策評估,包括旅宿業缺工狀況、招募情形、薪資條件等,最後並未同意開放;目前僅有條件開放副學士以上學位畢業僑外生,可從事旅宿業房務、清潔、訂房、接待及所屬餐廳外場工作。

 

對於傳出將引進服務業移工,勞團反應激烈。台灣勞工陣線昨發布聲明痛批政策倒行逆施,直言服務業受僱人數占比近六成,但整體薪資水準低於製造業,是國人不願意從事的主因,且「就業服務法」規定,在申請引進移工前應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國內辦理招募未果,才得就不足人數提出申請,及應以原招募條件聘僱移工;所謂「現有台灣勞工薪資必須高於移工薪資,服務業才能申請移工」的說法,明顯違反同工同酬原則,是公然歧視的行為。

 

 

資料來源:自由時報/自由財經 113.12.1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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